论断案的话,当然是狄仁杰,狄仁杰曾一年之内解决上万件积压案件,并且处理完之后,没有喊冤上诉者。这足见狄仁杰的办案效率。
而包拯的历史记载中多是其犯颜直谏的记载,而基本没有其处理案件的记载。所以可见包拯虽然刚直不阿,但是未必就善于断案,包公断案基本是小说传说中的事。
狄仁杰和包拯虽然都敢犯颜直谏,但是最大的区别就是权变。
狄仁杰善于掌握整个事件时势的状况,所以会在处事时该直则直,该变则变。并不会不顾时势而一味直冲,会根据时势而迂回达到目的。而包拯则是不管不顾,只会一往直前,不懂权变。
所以从这种性格上来看,知时势,善权变的狄仁杰自然是更善于断案。而只会往前冲的包拯,史料中缺乏其断案的记载也就是很正常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