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残职工工资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有什么规定

2025-04-13 23: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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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支付残疾人工资多少加计扣除?

本文讲述的是关于支付残疾人工资多少加计扣除的有关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应按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详情请看下文。
支付残疾人工资多少加计扣除?

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的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100%的工资,不是说从你的账面上扣除,而只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也就是说,加计扣除的工资,对你的账簿没有影响。

支付残疾人工资多少加计扣除?

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包括哪些?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支付残疾人工资多少加计扣除的全部内容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回答2: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回答3:

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100%,如果一个人的工资是100元,那么这个企业可以扣除200元。进行企业所得税计算时,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减项中可以调减100元。

回答4: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
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档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享受上述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是指2007年3月16日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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