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合肥市庐阳区2013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对婚后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照顾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现有住房的,其子女则应在自己父母房产证地址及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对于2014年的最新入学政策方案还未出来,建议您查看最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