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到今天37天了,没有任何消息,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

2024-11-16 18:43:2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已经刑拘37天了,如果第37天还没有出来,说明检察院批准逮捕了;
  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回答2:

极可能已被执行逮捕,执行逮捕通知书马上会送达家属

回答3:

刑拘最多30日,应该是逮捕后还没有通知到家属。

回答4:

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