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根据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1.电动自行车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2.电动自行车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蓄电池,仅以电动机输出动力的驱动方式。
3.电动自行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4.电动机编码至少应当包括电动机功率和电压信息,并应永久性地刻制在电动机外壳上。
5.电动自行车脚踏骑行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30min的脚踏骑行距离大于或等于5km。
(2)两曲柄外侧最大距离小于或等于300mm。
(3)鞍座前段在水平方向位置不得超过中轴中心线。
6.当行驶车速达到15km/h时,持续发出提示音。
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未在4月15日前上牌的,一律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登记期截至2019年6月15日。
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临时号牌,使用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一律禁止上路行驶。
临时号牌申请流程。
第一步:
车主可登录微信,关注南京交警、南京车管所微信公众号。
在“电动自行车”栏目中选择“在用电动自行车互联网登记备案申请平台”并点击注册。
第二步:
注册成功后,进入“在用电动自行车信息备案在线申请”选择“过渡期电动自行车备案”栏目,按提示内容依次录入车辆信息、车主信息、采集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整车编码、车辆左后侧45度照。
第三步:
临时号牌申请提交成功后,由公安机关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后台审核。审核进度将通过“微信消息”告知车主。
第四步:
审核通过后,车主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临时号牌的领取方式。选择自取的,请于申领成功后到自选地点领取号牌;
选择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填写收货地址及联系人信息,并支付邮递费用。
需要提醒的是。
本人不能申领的。
可由亲属代为注册申领哦。
话不多说。
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的车主。
在申请临牌审核通过后。
赶紧去以下网点安装吧。
还没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登记的车主。
赶紧行动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