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关于违约金过高的问题

2025-03-19 04: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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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违约金是当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其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之分。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回答2:

你确定是写的“违约金”这三个字吗?是的话那么,公司为你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约定服务期条款了吗?公司跟你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了吗?劳动法规定了除了以上两项有约定劳动者违反的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条款。你放心他不敢去告你的,你去告他还差不多明显就是欺负学生,这么大数额。最后的2万5你怎么协商的,签协议了?要是我就去告单位,太坑了6万抢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