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二O一四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二O一四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提示性公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6 月 1(星期一)下午 14:35。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5 月 31 日—2015 年 6 月 1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 年 6 月 1 日交易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
间(2015 年 5 月 31 日下午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 年 6 月 1 日下午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内可以乘坐 30 路、42 路公交车到达格力电器巴士站)
(四)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
项为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会议方式:
1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
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