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立案后还有转为民事的可能性(不过这个可能性很小),因为是不同的司法机关对案件认定不同,最后以法院判决为准。
被骗后,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涉嫌诈骗罪就立案,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也认为涉嫌诈骗罪,应当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审判,如果法院认定构成诈骗罪,就定罪量刑,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被关在看守所,案子已经移交到分局了,现在这种情况,还有可能转为民事吗?
如果经侦察,公安或者检察院认为不是犯罪或者证据不足
或者检察院认为不需要起诉
都有可能
据说分局要在判定是不是诈骗,然后移交检察院再次判定是不是属于诈骗,不太明白的就是,为什么立案以后,还要在重新判定是不是诈骗罪
不是判定只能说涉嫌
判定是法院的活
立案不意味着肯定就是犯罪了
据说分局要在判定是不是诈骗,然后移交检察院再次判定是不是属于诈骗
是的,我国法律程序是这么设计的
如果没有取得我的原谅,会被放出来吗?
是否需要羁押是办案机关的事情
不需要你同意或者原谅
刑事与民事案件的性质不同,在这儿说没有用,具体必须由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调查确定性质 。
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有可能,立案也有立错的,如果以诈骗罪批准逮捕了,再改的可能性就小多了。
这种情况已经构成诈骗罪,不存在转为民事案件的可能。
但是,受害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诈骗人偿还欠款,法院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