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审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进入所在地区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入口;在线填录年度报告;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申报内容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
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十一条
政府部门和企业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