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一私人老板开的修理厂工作了,17年了,最近老板以生意不好要把厂关掉,〔过去厂里...

2024-11-20 04:39:5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这样做不合法。首先有无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入职第二个开始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其次裁员,须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及12个月的补偿金。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上问题及社保问题。

回答2:

人家都快破产了,还能怎样呢? 本来破产的话,按规定公司要赔N+1的薪水的,但你们之间有签什麽劳动合同吗?没有的话,那就麻烦了.

回答3:

怎么说呢 法律上他是没有不对的但是要从良心是不对的

回答4:

路过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