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从被刑事拘留到逮捕,最长时间为三十七天,期限内如果没有下达逮捕证,人可以出来。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下达逮捕证时间为二十四小时内,如果没有被逮捕,最长三十八天人就可以出来。
人出来不是就没有事了,如果办案单位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继续侦查和起诉。
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如果37天不出来,就肯定涉嫌刑事犯罪!就你说的情况,无罪释放的可能性太小了。盗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