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做意外损失处理,同时归集有关证明资料进行报批,并作相应税务处理。
比如:将委托加工材料转入到待处理资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残料收回的,根据形态计入原材料或其他资产科目,应有加工单位或保险公司赔偿的,计入相关科目,还有其他损失的,报批后做入营业外支出,有进项税的,应该做进项税转出。
按实际收回的数量计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于是本批次产品单位成本提高了。
例如,委托加工产品100件,每件成本20元,加工费每件5元;收回98件,2件报废
发出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2000
贷:原材料 2000
发生的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材料 500 (进项税略)
贷:银行存款 等 500
收回98件
借:原材料 / 库存商品 2500
贷:委托加工材料 2500
如果报废2件,每件成本=2500/98=25.51
如果没有废品,每件成本=2500/100=25
在加工收回时,即:借:原材料(实际加工收回的材料),借:营业外支出(报废的数),贷:委托加工物资(原付出数)、贷:银行存款-----加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