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36条规定了抢劫罪,入室情节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具体见条文: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法律对“室”有明确的规定:用于生活起居的相对密闭的空间。
由此可见,对于“室”应该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具有生活起居的功能
2、是一个相对密闭的场所
由此可见集体宿舍、旅馆、医院病房、临时搭建的工棚因为不完全满足上面两个条件,一般不认定为“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