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被别人打脚和手骨折我报警了,鉴定书出来了为轻伤一级,差不多一个月了还在住院派出所还没有答复我,

2025-02-02 14: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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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受害人构成轻伤一级的话,对方的行为可能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部门依法可以立案处理。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答2:

找得到人的话你可以把这个线索给派出所,或是派出所认为不够立案标准,你可以自己去法院起诉对方赔偿。
另外,如果警察真的没什么作为,这种情况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警方对其不作为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3:

当今社会就是黑,党完了

回答4:

错了吧?一级是最高的

回答5:

早就可以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