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在香港带三部手机过关被查了?海关该怎样处理

2025-04-01 00: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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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的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如果小孩子在香港携带的三部手机总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那么海关可能会要求小孩子支付相应的进口税。另外,如果这三部手机属于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之一,那么也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口税手续。
总之,海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并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来决定是否需要征税或采取其他措施。

回答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完税价格表》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回答3:

扣下手机,要么补税之后可以带,要么就放在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