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患者是可以办理健康证的。
只要各方面指标正常,乙肝是可以办理健康证的。乙肝是可以办理健康证的,现在健康证的办理早已取消乙肝5项,这一个检测是被国家所禁止的,所以乙肝病毒携带者只要肝脏功能正常,各项检查指标都处于正常的状态,这就可以办理健康证。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必须要定期的进行随访检查,一旦发现不正常的表现,需要及时的进行处理,大部分情况下就可以有效维持肝脏功能的正常,也不容易会影响到个人的健康。
只要肝功正常就可以办理,现在办理健康正就肝脏而言只检查谷丙和谷草这两个酶,还有就是甲肝和戊肝抗体,已经不检查乙肝了。
一、能办健康证的情况:肝功能正常,HBV-DNA阴性,病情稳定,没有肝炎症状,这种情况下可以办健康证。
二、不能办健康证的情况:肝功正常但HBV-DNA为阳性,说明还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对于这类乙肝病毒携带者还需要进行治疗,这种情况不能办健康证。
肝功能正常的话,可以办理健康证。同时,你要积极正确治疗,才能加速自愈或者治愈,才能确保快速康复,以免长期不愈导致病情进一步发展。乙肝患病日久,会沿着“乙肝-肝硬化-肝癌”的方向演变,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乙肝三部曲”.乙肝之所以难以治愈,是由于绝大部分乙肝患者都有免疫耐受力,对乙肝病毒HBV不产生免疫应答,故导致乙肝迁延不愈,一般药物很难根治。
健康证体检办理
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人员名单到健康体检单位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统一使用卫生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
一、办理健康证前先进行健康查体。
1、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粘贴照片(另一张领健康证用)、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2、检验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验。
3、内、外科常规体检。
4、x光胸透。
5、完成全部体检项目。
二、查体结果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经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将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辖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理健康证明。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不予办理健康证。
答:
1、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目前要办理健康证比较困难。但是,不同的行业,对体检合格的标准是不同的。所以,很多行业,即使是
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果肝功能正常,体检都算合格。少数行业(食品行业、幼儿教育等),要求从业者这不得有乙肝病毒携带,即使肝功能正常。
2、现代医学已经证明,乙肝虽然属于传染病,但是其传性远远没有普通大众想象的那么容易。其实其播途径相当单一,主要有母婴传播、医源性传播、性传播、血液传播,而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感染乙肝(如握手、共餐、共用工具、共用马桶、游泳池或公共浴池等公共设施等)。在中华医学会2000年修订的《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明确说明:肝功能正常的乙肝携带者不按现症肝炎病人处理,除不能献血外及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
3、《传染病防治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不得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
4、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明确规定,乙肝携带者,只要肝功能正常即为合格。
5、但是很多工厂,不接受乙肝病毒携带者(大小三阳),即使肝功能正常。其实,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一种歧视行为。不过,也有不少企业接受乙肝病毒携带者。
有乙肝是否可以办理健康证,需要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来决定。乙肝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肝脏疾病,如果乙肝病毒的活性比较强,说明是在病情急性发作期间,具有一定的传染性,此时不可以办理健康证。如果乙肝病毒携带者没有出现肝功能异常,是可以办理健康证的。此外,慢性乙型肝炎病人或者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只要肝功正常,都可以办理健康证,还可以从事饮食行业。
请注意,乙肝病毒不经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播,所以接吻、拥抱、喷嚏、咳嗽、食物、饮水、共用餐具、同室居住、接触电话、电脑等日常用品或公共设施等都不会传播乙肝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