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电,房东收1.5元一度的电费,如果超过了当地电网电费的价格,是违法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
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不合法 但是你也没办法呀。合同不写清楚多少钱吗?
你去告他 不太实际吧。
聪明的房东是加房租,电费按规定收。
补充下,电价是国家规定的,不能乱来,可不是衣服,随便卖价。
楼主好!合不合法是你和房东的事情了,当时租房的时候你没跟房东协议好各项费用协议。现在正常的电价还分三档收取呢。最高的那档也就是八毛多钱一度。
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由于根据《供电监管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供电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按照国家核准电价或者市场交易价,依据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所以供电企业仅是电价的执行单位,无权制定或更改电价。
如果发现物业/户主代收电费加价,建议您保存交费凭证,向物价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反映,您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举报热线,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处理。供电部门也通过南网在线APP、“南网在线”微信服务号、"南网在线”网页版等多种渠道,公开电价信息,您可以及时查询了解您所在区域的详细电价标准,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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