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根据检验等级不同,判定下次检验日不同,一般安全等级2级不超过6年,3级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