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断一首歌是摇滚歌曲?

2024-11-15 15: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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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什么是摇滚乐的问题,自摇滚乐产生起就一直困扰着人们。随着历史的演进,它最初的含义和今天的含义已经相去甚远。如果我们来谈什么是摇滚乐,首先应该考虑的是读者对象。因为在十个月的采访中,我感到对于目前中国的摇滚乐欣赏者来说,的确有必要谈一下摇滚乐的概念及其划分标准;但是对于摇滚乐的创作者来说,更重要的是强调音乐和人,而不是摇滚乐的概念。
摇滚乐是在西方的文化历史背景下产生的,自它产生到现在,几十年来西方乐评家和摇滚艺术家对摇滚乐下过无数的定义,但是这些定义仍不能取得人们一致的认同。这种情况,在中国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因为任何理论的严谨性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所以中国摇滚音乐家对什么是摇滚乐这个问题的回答同样也是众说纷纭。
摇滚乐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却存在着音乐家各自的标准。所以我想通过这本书把大陆摇滚界对摇滚乐各自的理解呈现出来,出许这种做法可以使中国的摇滚乐欣赏者们形成一个大致的衡量标准。退一步说,无论能否达到提供标准的目的,至少可以提供欣赏者一个切实的思考角度。
什么是摇滚乐呢?就其产生而言,它是黑人节奏布鲁斯和白人乡村音乐相融合的一种音乐形式;就其使用的乐器而言,它是以吉它、贝司、鼓为主,加上大功效的音响和诸多效果器来表现音乐的形式;就其风格而言,它分为布鲁斯(Blues)、摇滚(Rock and Roll)、重金属(Heavy Metal)、朋克(Punk)、放克(Funk)、雷鬼(Reggae)、说唱乐(Rap)等等;除此以外,摇滚乐还有演唱、舞台设计、灯光效果等方面的特点。但是这些特点加起来,只是摇滚乐的形式而已。
提到摇滚乐,不可回避的是它内容上的属性,也就是摇滚精神。我们说今天对摇滚乐的认识存在混乱,实际指的就是对这种精神的认识不能统一。无论乐队是否承认他们在表现摇滚精神,但是音乐总是存在精神的,无非是对精神的理解和表现有所不同。梁和平曾强调这种精神就是反抗一切让人丢失自己的东西;而丁武则认为这种精神可以通过音乐的情绪来表现,不一定让歌词那么尖锐。其实他们三个人的说法并不矛盾,我们将这三点合起来看,思路反倒清晰了。
摇滚精神说得的哲学一点就是人类追求生存自由的一种精神;说得通俗一点就是通过音乐来反大众化的东西,因为顺从大众的就是失去个性的、媚俗的和流行的。如果人们简单地把摇滚精神理解为愤怒、理解为反传统,是不合中国实际的。
我们将摇滚乐形式上的标准和内容上的标准两者合一,就得出了今天区分摇滚乐和流行音乐的标准。
古人说“诗无达诂,类无定准”,对于划分摇滚乐出一样。有些作品是很难说清它是摇滚乐还是流行音乐的。臧天朔的《心的祈祷》,就音乐成分来说,流行音乐的成分更多一些,但是在摇滚音乐会上演唱时,却增加了歌词的摇滚成分。这种情况下,关心音乐是否能够真正打动你,比关心一首歌是属于哪种音乐类型更为重要。
任何一群人都不可能是完全一样的,他们一定存在着种种的差异。搞摇滚乐这圈音乐家也存在着种种的差异。他们对人生的态度是不一样的,甚至是截然不同的。其中有背负十字架的苦行者,也有承担荒诞的快乐者。不同的人生态度自然产生出不同的音乐。我只想提醒欣赏者注意他们的音乐有着本质的不同。
他们有些人是把摇滚乐作为工具,来表达自己的观点。这种人如果不拿摇滚作为工具也会拿起另一种工具,因为他们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内心的感触很丰富,时常有骨鲠于喉一吐为快的生理瓜。这种人不仅是摇滚乐中的英雄,也是人类中的杰出者。
另一些人则是以音乐为重。他们喜欢这种音乐超过了其他任何音乐形式。他们不强调作品的思想性而强调音乐必须成其为音乐。他们好像血液城面就需要这种音乐,必须每天在这种音乐是里浸泡着、吸吮着,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他们大多才华横溢,对音乐的执著令人感佩。
还有一些人颇有赶时髦的嫌疑,他们的作品没有内容,思想性和音乐性都很差。我宁愿认为他们现在的生活感受还不清晰,音乐风格还没有建立,也不想指责他们在用赝品和垃圾来欺世盗名。
这本书采用实录的形式,是有意想和目前“炒摇滚”的东西有所区别。因为我们对一种新的文化应该有一种责任的态度。我希望这本《实录》可以成为将来写中国摇滚史的第一本资料,希望它可以对中国摇滚乐听众的形成起到一定的作用,还希望过一段时间,乐队看到他们自己的这面镜子会感到尴尬或不是舒服,那时中国摇滚乐一定已经达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了。
回答者:匿名 3-7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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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摇滚乐的产生
1、背景
回顾20世纪上半叶的美国历史,从20年代末到30年代中期,欧美发生经济危机,出现了经济大萧条;30年代末,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1941年日本袭击珍珠港,美国投入反法西斯战争,直到1945年战争才结束。再看50年代以后,50年代,美国是一个相对稳定和繁荣的时期,也经常被视为美国人的繁荣时代。60年代是美国历史上最动荡的年代之一。由于出兵参加越南战争,遭到人民的反对,使全国处于社会、政治极不安宁的状态。
恰好在50年代,特别是1952年艾森豪威尔就任总统后,美国经济开始稳定,整个社会也处于安居乐业的状态。于是,中产阶级逐渐增多,他们养儿育女,出现了一个生育高峰期。青少年的数量空前增长,一下子这个世界成了青年人的天下。当时,孩子们在课余生活里,一般都与家人呆在一起。电视节目也比较健康,在音乐趣味上也没有太大的鸿沟。青老年人欣赏的音乐也基本相同,都是40年代和50年代的"大乐队"演奏的音乐,还有就是延续了几十年的叮砰巷歌曲,歌词经常表达单纯的爱情,音乐也不带威协性,尽量给人一种舒适、安宁的感觉。
到了50年代中期,这批青少年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没有像父辈那样经历过战争和苦难,同时又倍受家庭的宠爱,因此,他们开始不理解父母们的思维和生活方式,不愿意走父母为自己安排好的道路。他们有了自己的追求和爱好,而且由于人多势众,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他们不再跟随父母欣赏那些多愁善感的流行歌曲。这时,他们正好在摇滚乐中找到了自己的声音。摇滚乐简单、有力、直白,特别是它那强烈的节奏,与青少年精力充沛、好动的特性相吻合;摇滚乐无拘无束的表演形势,与他们的逆反心理相适应;摇滚乐歌唱的题材,与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密切相关。

2、摇滚乐的出现
20世纪50年代初期,美国的流行音乐市场出现了一个三足鼎立的现象。黑人欣赏的音乐基本上以节奏布鲁斯为主,中产阶级以上的白人听的都是叮砰巷歌曲,而中西部的农村听众所喜欢的都是与农村生活有关的乡村音乐。然而,到了50年代中期(约1954~1956年期间),唱片市场出现了两个明显的现象,即"市场交叉"和"翻唱版"的出现。"市场交叉"是指原来在一个市场发行的唱片,同时在另一个市场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如有些歌曲在节奏布鲁斯销售榜上名列前茅,同时在波普(指当时的流行歌曲,叮砰巷歌曲的延续)榜上也倍受欢迎。看到这种有利可图的市场交叉情况,有些大唱片公司很快根据正流行的节奏布鲁斯歌曲制作出自己的版本,由此导致了大量"翻唱版"的出现。这个时候,原来隔开的三个市场突然间感觉中间的围墙倒了,在这片废墟中一种新的风格--摇滚乐正式诞生了。
摇滚乐的正式产生是在50年代中期,但是这个名词却在50年代初期就已出现。1951年,克利夫兰电台唱片节目主持人艾伦·弗里德(Alan Freed)从一首节奏布鲁斯歌曲《我们要去摇,我们要去滚》(We're Gonna Rock ,We're Gonna Roll)中创造出了"摇滚乐"(Rock n' Roll)这个名词。1955年,电影《黑板丛林》(Blackboard Jungle)的上映对摇滚乐的产生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它讲述的是一群学生造反的故事。一位中学教师面对这群学生唱起了一首歌,这首歌就是影片的插曲《昼夜摇滚》(Rock Around The Clock,例16)。这首歌曲在青少年中引起了极大的轰动。1955年7月,《昼夜摇滚》在波普排行榜上获得第一名,标志着摇滚时代的到来。它的演唱者比尔·哈利,也因此成了青少年崇拜的第一个摇滚乐偶像。从此,摇滚乐开始风靡全国。

1、 摇滚乐的来源

节奏布鲁斯(Rhythm&Blues)
美国的种族隔离一直很严重,在住宅区、学校、教堂和各种社会设施中,白人和黑人都是分开的。在种族隔离的政策下,黑人保留着自己的宗教、语言、服饰、舞蹈和音乐。节奏布鲁斯像其他黑人音乐一样,拥有自己的群体。它被称作"种族唱片",与白人音乐市场是分开的。
节奏布鲁斯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布鲁斯音乐继续发展的结果。它在城市布鲁斯的基础上结合了摇摆乐和钢琴音乐布吉-乌吉的特点,声音变得更加有力,更加突出持续不断、向前推进的节奏。它还保留了黑人音乐即兴演奏的传统,合奏时仍然采用可以不断反复的12小节布鲁斯曲式与和声框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布鲁斯唱片一直由小唱片公司经营,战后,由于黑人社会地位的改变,几家大唱片公司对黑人音乐产生了兴趣,此时,排行榜也开始用"节奏布鲁斯"来代替原来"种族唱片"的称呼。这个时期的代表人物有路易斯·乔丹(Louis Jordan,1908~1975)、乔·理京斯(Joe Liggins)等。节奏布鲁斯的特点在很多摇滚乐中得到了直接的体现,特别是早期的摇滚乐,好多都是节奏布鲁斯的"翻唱版"。70年代,节奏布鲁斯与福音歌(Gospel)相结合之后,使它的发展步伐逐步加快。以致70年代所有的黑人音乐都带有一股浓烈的节奏布鲁斯气息,特别是索尔音乐(详见索尔音乐部分)有时和节奏布鲁斯几乎难以区分(如马文·盖伊、杰克逊五兄弟等人的作品)。80年代以后,节奏布鲁斯融进了更多的流行音乐成分,使其变得更加商业化。比如当今的节奏布鲁斯,好多都已经失去了原有布鲁斯的特征,而强调反拍的律动成了它的主体,有时偶尔在演唱中还能找到几个由滑音而带出的布鲁斯音符。像近几年出现的所谓的节奏布鲁斯歌手白兰蒂和莫尼卡(Brandy&Monica)、布莱恩·麦克奈特(Brian Mcknight)等人的音乐,其实已经不是真正的节奏布鲁斯了,如果硬要从理论上分析的话,只能把它看作是一种被商业化了的,被流行音乐市场漂白过的节奏布鲁斯。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节奏布鲁斯都是如此,比如1997年的两首格莱美获奖作品:埃里克·克莱普顿(Eric Clapton)的《改变世界》(Change The World)和翠西·查普曼(Tracy Chapman)的《给我一个理由》(Give Me One Reason,例17)就是既融进流行音乐成分又保持布鲁斯特征的现代节奏布鲁斯佳作。节奏布鲁斯作为摇滚乐的重要来源之一,已成了历史的见证,它在影响了摇滚乐之后,自身的不断发展,又使其变成了当今流行乐坛最受宠爱的乐种之一。

回答2:

没有明显的界限,主要看创作人,

回答3:

风格,歌手的情绪

回答4:

比较激烈

回答5:

相当野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