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是不能够开具发票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第四十五条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由于机票是和航空公司直接购买的,发生退票时,因运输服务合同未实际履行,未发生应税行为,航空公司收取的退票费不属于发生应税行为而取得的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可以使用航空公司自制的退票费收费凭证作为入账凭证。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库〔2014〕180号)第三条“关于公务机票报销问题”也明确说明:购票人报销政府采购机票销售渠道购买的机票退票手续费时,可以各航空公司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出具的退款单据作为报销凭证。
当前机票改期、改签时,票价差和手续费航空公司是出具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就是和购票时用于报销的行程单一样的票据),退票时,没有发票的,航空公司用的是各航空公司自己的退票单(可用于报销),代理人开票的出具BSP退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