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是买卖合同的居间方,其法定义务是促成买卖合同成立。如果中介合同中并没有将“确定买方是否具备商业贷款资格”约定为中介公司的合同义务,也没有将“交易完成”约定为中介公司收取报酬的前提条件,则在买卖合同已经订立的情况下,中介公司有权要求委托方支付报酬,买方及卖方仍应支付中介费。以上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