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规定结婚后女方户口必须迁到男方吗?

2024-11-04 05: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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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规定一定要随着男方户口走,迁入这个男方的户口所在地,所以说现在的这个闺女出嫁迁户口是根据个人意愿的,国家在法律方面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

也就是说,男女在结婚之后,女方没有义务一定要把户口迁至男方家中,加入女方不把户口迁到男方,原则上没有什么影响。

因为办理婚姻登记不需要迁移户口。仅需要提供户口本就可以办理。很多人认为不迁户口就办不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影响。

女方的户口在哪里和办理准生证并没有关系,加入孩子出生以后,孩子上学与户口是否迁入也并没有多大的关系,你觉得在哪边上学方便就在哪边。不一定说母亲的户口没有迁过来就不给上学,这种说法是不存在的。

扩展资料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回答2:

法律上没有规定结婚后女方户口必须迁到男方。

夫妻结婚后,女方的户口一般要迁到男方家,但对于不想迁的,法律也没有强制性规定。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

结婚可以迁户口,但是想要迁回去就难了,除非夫妻两人离婚之后,户口才能重新迁回娘家,所以并不是什么事情是想做就能做的,我们决定之前还是要深思熟虑的,尤其像这种事情,为了以后不必要的麻烦,结婚之前一定要和夫家商量好才能进行。户口之事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就要看双方怎么考虑了。其实现在社会这么发达,户口迁不迁移,对生活不会有太大影响的。

回答3:

你说的情况是这样,没有硬性规定婚后必须女方随迁自己户口到男方户籍的所在地。你们以后有了孩子,孩子户口可以任意上到你俩一方。不给你办理准上证是有原因的。就是你不在日照,在日照谁知道你的婚育具体情况?!你让人家怎么给你开具??所以必须你本人回去办理。让你交纳押金也是一样的道理,因为你常住在黑龙江,对你的生育情况无法鉴别。为杜绝你超生,才会让你缴纳押金。

回答4:

结婚后双方户口是否要迁到一起,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这是自愿的。孩子户口可以随母方,也可以随父亲,但孩子落户需要准生证。估计是你在外地,没有办法对你进行计划生育的管理,才要求你交押金的吧。一般本地居民在居委会办理准生证的,每年都要进行至少两次免费查体,实际上就是看看你有没有怀孕,同时也负责独生子女费的发放。

回答5:

户口不用一定要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但准生证得你们自己办,你可以在黑龙江办准生证上户口的时候上日照也是可以的,我就是这样的,准生证在老公户口所在地办的,孩子户口上到我户口所在地,我俩户口也没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