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作文,题目是《有趣的英语》【不是用英语写的哦,那只是个题目哦~】要原创的哦~在线等哦~谢谢哦~!

2024-11-15 16: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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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博客的时候发现了这么一篇文章,挺有意思的,就转了过来,有些长,但是值得认真看一看。

中文和英文,是我们每天都要使用的两种语文。中文不用说,我们都是中国人,这是我们的母语,每天都要用的。英文呢,现在也越来越实用了。英国在政治上走下坡路了,大英帝国早已解体,甚至于联合王国也有点问题。可是很奇怪地,英文却如此流行,简直要变成一种世界通用的语言。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可见,政治是经常变迁的,可是文化,像语言这种东西,却能够持久。英国人以前说:“我们宁愿丧失印度,也不愿意丧失莎士比亚。”意思是,一个民族的文学很重要。说这句话的时候,印度还是大英帝国的殖民地。当时说这句话的人,没有料想到有一天香港也不是英国的了。可是,莎士比亚依然是英国的。

英文如此流行是靠英国吗?还是靠美国?我们现在研究一下,世界上以英文为母语的人有多少。英国本国只有五六千万人,大概相当于中国的一省的人口。以英文为母语的人,恐怕还是美国比较多。美国有两亿五千万人,加上英国人口大概三亿人,再加上人口少的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等,以英文为母语的人口不出四亿。以中文为母语的人,多好几倍,不但在中国内地,而且在台湾地区、香港地区,甚至于南洋的华人地区等等,加起来有十二三亿。现在的世界,大家说已经全球化了,也有人反对全球化,但总之国际交流是越来越频繁了。如何进行国际交流呢?当然要靠语文。所以一个中国人,他学会了英文,虽然不至于无往而不利,也可说是非常方便的。我们学英文就很认真。现在内地也有学英语热。可是我们学了英语之后,如何对待中文呢?这是我们应该反省的。同时,语文的交流是比较复杂的。这不像货币的交流那么简单,只要挂牌说今天人民币对美金或者对港币的汇率是多少。语文的交流有很多阶段。

中文和英文最早接触的时候,很多英文字在中文中没有现成的词来表达。民国初年,梁启超写社论,写到了“民主”(democracy),他不晓得该用什么词来表达,干脆用音译“德谟克拉西”。欧洲各国,凡是受了拉丁文影响的,都有这个字:动词是inspire,意即“把生命力灌注到一个东西里面”;名词是inspiration,就是“灵感”。可是梁任公没有现成的翻译,所以他只好说“彦斯皮里存”。这是中文跟西文、英文最早接触的时候一种过渡的现象,这种现象还保留了若干痕迹,一直到今日。比如说我们要“抵制”某一国家的货品,有个“杯葛”的说法。这个“杯葛”就是从“boycott”音译过来的。此外,像“坦克”、“吉普”、“迷你”、“密斯”、“巴士”,都是音译而来的外来词。胶卷有叫“菲林”的,煤气叫“瓦斯”,发动机叫“引擎”。还有“
作秀”——我现在就是有点“作秀”。(笑声)我们中文的词是很有意思的,比如“演讲”,英文是give a
speech,动词speak或者talk,都是没有什么表情的字眼,就是“说”而已。而中文的“演讲”,可见你不但要“讲”,而且要“演”,要有点演员的本领,这就是“作秀”了。香港受了英国多年统治的影响,英文当然很流行,香港人讲广东话时就夹英文,所以香港的语言是非常复杂有趣的。你到小店去买饮料,小店叫“士多”,就是store;你去邮局买邮票,邮票叫“喜单”,就是stamp。香港最有趣的字眼,就是你去买草莓,或者在咖啡馆点一客草莓冰淇淋,怎么说呢?是“喜朵蓓蕾”。(笑声)就是strawberry。

这样说来,世界上所有的语言都很难保持它原来的风貌,因为跟其他的语言接触、摩擦、交流,就会发生一些变化。我们的中文,其实自古到今,是受外来影响比较少的一种语言,可还是有变化。我们想一想,一个现代的中国的读书人,他是不是只懂一点英文呢?也不见得。我们每天写的数目字“1、2、3、4”,不是中文,而是阿拉伯字码。我们学习的英文,里面有许多被英文所归化了的拉丁文字眼。最常见的就是简写etc.,意思是“等等,等等”。我们读18、19世纪的英文,那里面的拉丁文就更多了,因为英国人把拉丁文当文言。再比如法文,我们到饭店里去点菜,菜单menu就是从法文里来的。很多法文的词句,比如说
fait accompli(既成事实)、coup d'etat(政变),大量地进入英文。

好了,你旅行到美国去,飞机在西岸降落,那个都市叫San
Francisco,这个名字不是英文,是西班牙文。旧金山的街道名很多都是西班牙文的街道名。然后你到洛杉矶去,英文叫Los
Angeles。Los,其实是西班牙文定冠词的多数,阳性;Angeles就是西班牙文“天使”的意思。Los
Angeles就是“天使城”。你要学音乐、练钢琴,很多音乐术语都是意大利文的:快板,allegro;行板,andante;慢板,lento。如果你到欧洲去,有几个字各国都是一样的,比如hotel、police、toilet,总是很相似的词翻来翻去,不必翻译就能明白。因此我们可能每天都会接触到各国语文。比如你去超级市场去买一样用品,是外来的,它就可能用6种语言来说明如何使用,诸如此类。你只要眼睛放亮一点,好奇心强一点,就可以学很多东西。

那么我们中文有没有受外来影响呢?当然是有的。蒙古人统治中原、满洲人入关,虽然影响不大,因为他们汉化得比较厉害,科举也还是用中文。可是我们看电视,这个是“贝勒”,那个是“格格”,还有“福晋”、“额娘”,好像又有点满洲化的样子。如果你去读《西厢记》,这里面就有点蒙古化。张生看到美人崔莺莺,惊为天人,那个戏词怎么说的呢?“颠不喇得见了万千,似这般可喜娘,罕曾见。”(笑声)美人见了很多,像这样的美人还是少见。可是这“颠不喇得”,就是蒙古文。对中文影响比较大的,是梵文。佛家的经典中有很多梵文,音译成汉文之后,也进入了汉语。我们最常见的,比如“菩萨”、“罗汉”、“浮屠”、“涅槃”、“和尚”等等,都是梵文的音译,都是外来语。但是即使是梵文,也并没有进入我们的教育制度。不像英文,已经进入了教育制度,成为考试的科目。这影响就极大了,因此中文受英文的影响越来越大,大到很多中国人说话、思想、写文章,甚至不大像中文,像英文更多些。

英文现在好像是世界语了,可是它比起中文来只能说是一种很年轻的语言,而且它很不纯。中文,几千年来相当纯,因为同周围的文化比起来,我们的文化还算是强势文化。碰到另一个强势文化——印度文化,虽然受到一定影响,可是那时候我们的文化体制很强,影响不是太大。而英文,本身是一种很复杂的语言。你拿一本英文大辞典来看,字的后面常常附一个框框,解释这个字的来源。这门学问叫做“字源学”(Etymology)。你去看这一部分,就会有很大的发现、很有趣的发现,因为一本英文大辞典里面,恐怕有一半都不是原来的英文,而是外来的、继承改进的。

英文可以分成几个时期:从公元5世纪到1100年,这是Old English时期;从1100年到1500年这400年,是中世纪英文,Middle
English;我们学的英文所谓Modern
English,其实是从1500年以来的这500年。真正讲古老英文的人,不在伦敦,而是在今日的苏格兰、威尔士、爱尔兰,因为在外来民族的压力之下,他们搬到边区去了。Modern
English时期最早的200年间的英文,我们也读不懂,比如莎士比亚的英文,我们是要看翻译、注解才能懂的。

法国北部有两个大半岛:大的叫Britannic;小一点,像一个手指指着英国的叫Normandy。在公元1066年,发生了一件大事。诺曼底公爵威廉(William,Duke
Of
Normandy),领兵攻打今日的英国,进入伦敦,成为英国人的国王。这一年在中国是北宋,苏东坡30岁。(笑声)此后的几百年,法国人就坐在英国的王位上。这种政治的征服带来了语言的变化,从此法文大量地进入英文。你对一个女孩说:“How
pretty you are!”意思是“你好漂亮”。你要是说:“How beautiful you
are!”就是“你好美”。“美”比“漂亮”要高级一点,beautiful是法文来的,而pretty是土英文。(笑声)英文里面的单音节字眼,往往是土英文,是Old
English。雄才大略的英国首相丘吉尔,他演讲的时候专门拣单音节的字眼。丘吉尔是读古典文学的,他说英文有800个单音节的字,Odd
syllable,只要运用得当,音调铿锵,表情十足,就可以成为一个大演说家。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希特勒的轰炸机轰炸伦敦,形成危机。丘吉尔召开内阁会议,研究在敌机来袭的时候,怎样让老百姓赶快把灯火熄掉,也就是“灯火管制”。内阁大臣都是牛津、剑桥毕业的,饱读古文,也就是饱读拉丁文,他们想出来的都是音节很多的字眼,有的大臣就提议用the
elimination of
illumination。(大笑)哇,这个很有学问呐!丘吉尔说:这不行啊!你话还没讲完,炸弹就落到头上来了!(笑声)太长了,不要用拉丁语根的字眼,用我们土英文。他就说用lack
out,一片黑就完了。(笑声)

1066年以后,英文受法文的影响很大,包括很多拉丁文也通过法文而进入英文。举个例子,英文中“牛”是cow,“羊”是sheep,“猪”是
pig,可是“牛肉”却不能说是cow
meat。做了菜之后就变成另外的名称,变成了beef,mutton和pork。中文很简单,“牛肉”、“羊肉”、“猪肉”,后面加个“肉”就完了。为什么英文这么不厌其烦?那是因为被征服的英国的牧童,在田里面看羊看牛的时候,是用土英文说的。“Oh,
this is a cow. That is a sheep.”可是把这些肉烧好了,端上桌子给法国主人吃的时候,要用法文了。“Beef is
served.”所以英文里面其实有好几套文字,一本大字典里边,拉丁文语根或者来源自法文的字,多得不得了。那个字越长、越像有学问的样子的,越是拉丁来源的。英文里有kith
and
kin,意思是“五亲六戚”,这是土英文。可是另外有个字眼consanguinity呢,也是这意思,指“血亲关系”。这个词五个音节的,一看就知道有来头有学问。果然是从拉丁文来的,con是相同,sanguis就是血液,nity就是名词的语尾。

我们再来看看英文的星期是从哪儿来的。Saturday、Sunday、Monday不用说了,很多国家都相同。可是英文从星期二到星期五,都好像是“某人的日子”。如同说“Toms
day”、“Marys day”,Tuesday就是Tue的日子,Tue是北欧神话里的战神。Wednesday,Wednes是北欧神话里最大的神,相当于南欧的
Jupiter。Thursday拼法本来是T-H-O-R,他是北欧神话的雷公,星期四应该打雷。那么星期五呢,Friday纪念Frigga,她是大帝的妻子。可见英文的星期是从北欧来的。那么月份呢?都是从南欧来的。一月January来自罗马神话的门神,我们进一个房间先到门,所以进入一年,先到
January。四月April,是希腊爱神的名字Aphrodite来的,相当于罗马的爱神Venus,所以“April is the month of the
love”,“dedicated to the goddess of
love”。六月June是以大神Jupiter的妻子来命名的。她丈夫很不正经,她常常要发脾气,所以叫Juno。

英文里还有些中文字。最出风头的两个中文字,不但在西方,甚至在非西方的语文里,都要用我们中文的发音。茶是中国的特产,英文的tea是从“茶”来的,不过不是用普通话的发音,而是闽南话。厦门人“茶”的发音是“得”,“喝茶”叫“立姆得”。中国的这个“茶”大概是从水路运到西方去的,英国人当然读别字了,“得”就变成tea,匈牙利人也叫tea。可是还有很多国家都叫te,无论是法文、德文、意大利文、葡萄牙文、西班牙文,都是闽南的发音。可是,如果你到斯拉夫民族的国家去,斯拉夫文“茶”的写法好像英文的C-A-J,J是读i的短音,读音就是chai。很多东欧的国家都管“茶”叫chai。有人说,海路去的就叫“得”,陆路去的就叫“茶”。另一个字是“丝”,英文里silk就从“丝”来的,拉丁文叫做seda,然后各国稍微有点变化,大概都是绕着“丝”这个拼法。另外还有一些中文进了英文,比如做苦力叫coolie,功夫kongfu,普通话mandarin,人力车rickshaw。有一个字眼不必传过去,还是传过去了,叫麻将mahjong。中国人有一个动作也进入了英文,就是磕头kowtow。诸如此类。

我们从上面可以看出,英国文化是一个复合的、复杂的文化,由很多外来因素组成的文化。

接下来我要说一下英文跟中文的不同。我在美国教过中国文学,一些美国孩子的中文实在不好,只能用英文翻译来读中国文字。有一天我教到一首诗,贾岛的《寻隐者不遇》。大家都会背了。我把它翻成英文,先用意译,一看就懂。然后直译,所谓literal
translation,我希望美国的孩子知道中文诗原来的风貌是什么样,字的次序是怎么来的。比如“松下问童子”,直译“pine under ask
boy”。这样一来呢,美国孩子立刻糊涂了。奇怪!“松下问童子”,谁在问呀?没主词。“言师采药去”,谁在发言?谁在回答?“只在此山中”,谁在山中?“云深不知处”,更不知道是谁了。都没有主词,你们中国人怎么知道这一句讲张三,那一句讲李四呢?我就说我们的头脑比你们好,比你们好一点。(笑声)其实,这是中文的文法的关系。我们看上下文就得了,往往不觉得需要主词。我们问候朋友时说:“饭吃了没有?”我们不说:“你吃饭了没有?”也不说:“饭被你吃了没有?”(笑声)英国人、美国人看着就觉得没头没脑的句子来了。可见英文的文法中重要的字眼,我们认为可有可无,甚至没有还好一点。这是中文、英文很大的不同。

我再举一个例子。李白的《静夜思》,如果用英文说,就是“我床前明月的光,被我疑惑成地上的霜;我举头看看那明月,我低头又思念我的故乡。”自然没有原诗那么好了。“学生必须爱国”,这是很好的一句中文。可是英文不能说成“Student
must love country.”这是不地道的英文。往往要说成“A student must love his
country.”你看,凭空多出两样东西来了!一个是indefinite article,不定冠词;一个是personal
pronoun,所有格。对中国人来说,“一个”学生爱国,“三个”学生爱国,“五百个”学生也爱国,我犯不着讲多数少数。爱国当然是爱自己的国家,不会爱到日本去(笑声),也不会爱到印度去,犯不着战战兢兢地说“我的”国家、“他的”国家。中文好像潇洒一点,英文呢,好像认真一点,不过有时候显得啰唆。比如中文说“他比班上的同学都高”,这没错。英文就不能说“He
is taller than the students in his class.”这错了。正确的说法是“He is taller than any other
students in his class.”好精确啊!但是也啰唆。

再比如,英文有个连接词很重要,就是and。英文说husband and wife,father and son,mother and
daughter,teacher and
student,中文则是“夫妻”、“父子”、“母女”、“师生”,根本不需要这个连接词。我们不能想象一个地道的中国人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以及茶。”(笑声)可是英文一定要这样说:“There
are four seasons in a year. They are spring, summer, autumn and
winter.”好像他们特别怕这些字失去了联络。我们就很潇洒,和盘说出来就完了。

我再举一个例子,英文里的很多意思都可以用make表达,比如make a policy(制定政策)、make money(赚钱)、make
fire(烧火),还可以make love。“You can make just about
anything.”中文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make一下的,可是我们受了英文的影响,也接受了这样的说法。比如“关于这件事情,校方还没有作出决定吗?”我们本来是说:“这件事,校方决定了吗?”用一个动词就够了,不需要“作出决定”。现在动词“决定”就虚伪化了,变成一个抽象名词。“兄弟两人吵了一夜,最后是哥哥作出了让步”,本来我们说“最后是哥哥让步”,就一个简单明了、很有力量的动词。现在这些动词全部都靠边站,要“作出”来做一个没有表情的动词,后面跟一个抽象名词。“作出贡献”、“作出牺牲”,就是不能“贡献”、“牺牲”。这是中文受了英文的影响,慢慢地在变化,变到了我们不去思考它的一个程度。

英文喜欢用one of
these(……之一)这种说法。《老残游记》以前的中文都没有什么之一不之一的,可是现在就很流行了。如果你带一个同学回家,介绍给母亲说:“这是小张,我的好朋友之一。”那么你妈妈心里想:“哇,你有几个好朋友呢?”或者报上介绍画家,登一幅《江上秋色》,说是李可染名画之一。李可染有很多画,犯不着说“之一”。这“之一”是西方人的思维,讲到一样东西都要把它跟同类照顾一下。如果你说“西施是中国最有名的美女之一”,好像很精确,可是你没有跟我说你心目中的中国美女有几个,是七分之一呢,还是十个中间的一个,仍然是含糊的。所以英文看起来很客观,很精确,其实也不见得。“Michael
Jackson is one of the most famous singers in the world.”好像很精确,其实most famous
singers已经到顶点了,可是one
of又把他降下来了。降到哪儿了?也不知道。英文是不是比中文精确呢?未必!你说李白是中国非常有名的大诗人,而不必说是中国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因为“最伟大”是很容易定位的,就是到顶点了,而“之一”又把他降下来了。降到哪儿呢,你没有说五个还是八个,我也不知道。所以我们学英文要努力学正宗的英文,同时也不要忘记中文。

中文是比英文更古老的一种文字。我刚刚分析过,1066年法国人去攻打英国的时候,英文还在变化之中,还没有怎么成形。在公元开始的时候,也就是耶稣那个时代,世界上还没有英文这个东西。我们学英语固然是要努力地学,说得实用一点,我们可以和外国人打交道,说得超越一点,我们可以学习英国的文学。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中文,中文是一种非常优美、非常伟大的语言。看看我们的成语就知道了,我们的成语都是中国语言美学的结晶。随意举个例子,比如“千军万马
”、“千山万水”、“千秋万代”、“千方百计”等等这些四字成语,都是调好的音调,平平仄仄。“千山万水”就是形容山和水很多。难道过一座山就碰到十条河吗?谁要说“千水万山”,也没有什么不对,过了一条河就看到十座山,也无非是山水很多、路途很远的意思。可是“千水万山”不符合美学,平仄仄平,不好听。
“千军万马”也是如此。一个兵要骑十匹马吗?可是我们就很顺口地说“千军万马”来表示军队之多,因为平平仄仄很好听,好听就容易记,读起来顺口,听起来入耳,就流传下来。这就是中国语言的美学。谁也不会说“他千计百方要害我”。

再比如说“山明水秀”。水当然很秀美,山凭什么“明”起来?山又不是太阳。如果说“山秀水明”,“水明”是很通的,水是亮亮的,“山秀”也可以说。可是我们偏偏要说“山明水秀”,那就是符合中国对仗、平仄、铿锵之道。又说“红男绿女”,这又不是什么大学问的成语,“红男”平平,“绿女”仄仄。可是女性向来是与红色联想,“红粉知己”、“红袖添香”、“红装”等等,女人很少配绿色。可是我们却说“红男绿女”,那就是平平仄仄而已。不过偶尔有一点例外。成语里有一个词,我觉得完全不合中文美学。这个四字成语就是“乱七八糟”。你想,按照平仄对仗,本来应该说“七乱八糟”,可是我们偏偏要说“乱七八糟”。这真是乱七八糟!(笑声)我这个漫谈就讲到这里,接下来我朗诵一点诗,几首我自己写的诗,再朗诵几首英文诗。我觉得诗歌应该读出声音来,所谓“朗诵”,不朗往往不对,不一定要高声,也可以低声,要看这个诗的具体内容而定。我们古代的读书人,读书都是朗吟的,有一种特别的腔调。这种吟法,跟西方的诗人朗读英文诗、法文诗不一样。(诗略)(热烈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