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对音乐特别感兴趣,不管是流行音乐,古典音乐,摇滚音乐,还是纯音乐。我都喜欢,但是最喜欢的还是贝多芬的钢琴曲,他的每一曲每一个调都是那么的吸引人。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 (1770-1827) 伟大的德国作曲家、维也纳古典乐派代表人物之一,贝多芬是国波恩的平民家庭,家族是科隆选侯宫廷歌手世家,自幼跟从父亲学习音乐,很早就显露了音乐上的才华。八岁便开始登台演出。他集古典音乐的大成,同时开辟了浪漫时期音乐的道路,对世界音乐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被后人尊称为“乐圣”。 德国最伟大的音乐家、钢琴家,维也纳古典乐派代表人物之一也是最后一位,与海顿、莫扎特一起被后人称为“维也纳三杰”。
“扼住命运的咽喉,它妄想使我屈服,这绝对办不到。——生活这样美好,活它一辈子吧!”这句话是贝多芬的名言,我很喜欢,这句话告诉我,生活着就是要快乐,不管是遇到了什么困难,只要有信心,没有什么做不到的。
贝多芬当时家里的条件也不是很好,但是在那么艰难的情况下,贝多芬还能成名,可见当时是多么的努力啊!
加油!阳光总在风雨后,相信若干年后,你会成为一个中国的贝多芬。
提起偶像,想必在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刻着一位让自己崇拜的偶像。有些人崇拜诲人不倦的教师,有些人崇拜光芒显耀的明星,也有些人崇拜生已育已的父母……而我的偶像是坚强不倔的残疾人。在世界上,残疾人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他们常常受到正常人对他们的歧视。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付出的努力比正常人多好几倍。但是面对生活的困难和艰辛,他们并没有放弃生活,而是勇敢地面对生活,用自己仅有的力量去排除万难,努力地让自己过的更加地快乐与充实。这,正是我崇拜他们的原因。也许,在他们第一次面对困难时,他们感到恐惧了,他们流泪了,但是他们没有放弃,这就是他们永不放弃,永不服输的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才使他们撑到了现在。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失去双臂的中年男子。因为没有双臂的原因,他至今尚未娶妻生子,但是他并没有感到孤独寂寞,并且他过的有滋有味,让别人羡慕极了。他从小就学习写毛笔字,所以练就一“脚”好看的毛笔字。他每天在家写字画画,也许你会觉得这很平常,但是他并不是像平常人一样用手写字画画,而是用自己的嘴巴和脚,一开始他几次三番想放弃用嘴和脚来写字,因为他害怕会受到别人的谈论,他不想成为邻居们的笑柄,他只想一个人默默地生存在世界的某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让别人永远也不会发现他。但是自从他看了电视节目里的残疾人那样精彩绝伦的表演后,他的生命里似乎有了一盏明灯。因此他每天勤奋练字画画,有时间去做一些苦力活来挣点钱。在他的家中,庭院里你会看见不少的猫和狗,这些都是他从街上捡回来的猫狗,他每天一早出去干苦力活,中午回到家给猫狗做午饭。匆匆忙忙地吃完午饭后,他又会写几幅字,画几幅画,拿着这些作品去各个小巷叫卖。有时候生意还不错,但有时候,连一幅都卖不出去。到了傍晚,他又会急匆匆地跑回家给猫狗做饭,有时家中已无食物,他就会把仅有的食物先给猫狗吃,自己饿肚子,晚饭过后,他还会和猫狗一起去散步,就这样他们过着既充实又幸福的生活。这就是我的偶像,虽然他失去了双臂,但也拥有一颗无人能比的爱心和坚强不屈的意志,所以,我永远崇拜他,他也永远是我的偶像。
这个要靠自己哦,想想自己喜欢的偶像把他写得深动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