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犯人刑满释放时家属需要交钱才能把人领走吗?

2024-11-16 04: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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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没有这个规定,如果刑期届满,应当由监狱直接发给服刑人员刑满释放证明,然后即可释放。关于赔偿受害人款项,如果法院有生效判决,则由相应的法院执行,或者由受害人申请执行,监狱属于劳动改造部门,无权代替受害人追索款项。
如果监狱到期不释放,则监狱违法。因此,监狱关于带钱领人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回答2:

不需要,直接在监狱部门指定的地点,等待刑满释放的人交回入狱前从监狱领取的御品,核对并领取好自己入狱前的物品及金钱,并签字确认后,就可以出狱了。如监狱部门的人要你们交钱,可以去举报或投诉

回答3:

既然这个钱是赔偿原受害人的电脑款,那么就是原来案件中的民事赔偿部分,应该有法院的裁判文书的,不交可以强制执行,但是不交钱就不放人,法律没有这个规定,监狱又不是土匪绑票。
但是我建议把钱交掉,因为强制执行还是可以扣人的,并处以司法拘留。好容易出来了,别再受苦了。

回答4:

你邻居的儿子,年纪多大?判刑了?应该已经成年了吧?

回答5: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二百六十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