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材料: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交易发票等)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档案五、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六、车辆交强险 到市直、各县区车管所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