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2009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策问答
一、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目的是什么?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的有关规定,每年有计划地接收一定数量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是为了补充公安现役干部来源,有效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部队履行使命任务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近几年,广大地方大学生干部奉献警营、建功立业,在部队建设和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范围有哪些?
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哪些毕业生不属于接收范围?
(一)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四)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五)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六)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七)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四、对接收对象的政治条件有何规定?
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五、对接收对象的学历条件有何规定?
主要接收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安边防派出所、海警船艇等特殊岗位和公安消防驻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部队,可接收少量公安院校大专生。
六、对接收对象的年龄条件有何规定?
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2、24、29、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七、对接收对象的身体条件有何规定?
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报考公安警卫部队的毕业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关于选调警卫干部的规定(试行)》(公政治现役〔1996〕82号)中的相关条件,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八、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接收工作按以下基本程序:1、接收单位组织宣传动员;2、毕业生按照接收单位发布的招录简章规定的时间、方法自主报名;3、接收单位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5、接收单位组织考核考察;6、拟接收人员参加集中培训;7、按程序呈报审批入伍。
九、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考试考核工作有何规定?
接收对象必须通过由公安部政治部组织的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和由接收单位组织的考核考察。凡未参加或未通过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以及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均不予接收。
十、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科目及时间如何安排?
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和题型,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确定。时间为2009年2月15日,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十一、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是否有辅导教材和复习资料?
公安部政治部不组织任何单位或个人编写有关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的辅导教材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十二、考核考察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包括面试、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体检和政治审查。
十三、接收对象需经过哪些培训?
主要包括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入警培训时间为6个月,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分别为3个月。
十四、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筛选淘汰有何规定?
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对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均予以淘汰。
十五、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入伍时间、任职时间和职级待遇如何确定?
入伍和任职时间均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授衔命令。职级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确定。在首次评授警衔、定职定级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目前定职授衔的具体规定是:大专毕业生,授予武警少尉警衔,定为排职(技术14级);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技术12级);博士研究生,授予武警少校警衔,定为正营职(技术10级)。
十六、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后如何安排工作岗位?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除院校、医院等)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十七、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后服役年限有何规定?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后,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具体服役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有关规定执行。
招收条件:招收对象所学或者从事的专业应当符合部队需要。其中,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当未婚,男性不超过二十四周岁。
中共党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予以招收。
身高、体重标准
(一)身高:男性160cm以上
(二)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标准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辅助检查
征兵体检心电图
正常心电图和大致心电图合格。
一、正常心电图
窦性心律,心律60-100次/分,心电图各波段形态及时程正常范围。
二、大致正常心电图
1、窦性心律,心律50-60次/分,或100-110次/分,结合临床。
2、窦性心律不齐,多可经吸屏气后改善或消失。
3、P波电轴左偏(P波在I、аVL直立且电压较高,Ⅱ低平或正负双相,Ⅲ、аVF正负双相或浅倒,аVR负正双相或浅倒)。
4、窦性心律,P-R间期0.10s-0.12s,排除既往阵法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史。
5、单纯的QRS电轴偏移在-30至+120度。
6、单纯逆钟向或顺钟向转位。
7、QRS波群终末较宽钝,但QRS时间小于0.10s,有明显预激波,但无室上速发作史。
8、左心室高电压(无高血压,心脏听诊无病理性杂音,胸片无心脏增大)。
9、心律较慢时以R波为主导联J点抬高,ST段呈凹面向上型抬高小于0.1mV。
10、以R波为主导联ST段呈缺血型压小于等于0、05 mV(аVL、Ⅲ可压低0.1mV)或呈近似水平型压低小于0、08mV,或呈上斜型压低小于0.1 mV。
11、T波在Ⅱ直立,电压大于1/10R波;аVF低平,Ⅲ倒置。
12、TV1、V2大于TV5、V6(TV5、V6大于1/10R波)。
出现上述第5、6、8条的心电图表现,可让受检者作原地蹲起20次,复查心电图如无明显异常病理改变,视为大致正常心电图。
征兵体检腹部超声
一、合格标准
1、肝、胆、胰、脾、肾未见明显异常;
2、轻、中度脂肪肝(肝功能正常);
3、胆囊壁微小息肉和胆固醇结晶;
4、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不超过3个,单个直径不超过1厘米;单方肝肾囊肿和血管瘤直径不超过3厘米;
5、肝内钙化灶不超过3个,每个钙化灶直径不超过1厘米,单发肾钙化灶直径不超过1厘米;
6、肾错构瘤数量不超过2个,单个直径不超过1厘米;
7、肾盂宽不超过1厘米,输尿管不增宽;
4至7条潜水、空降兵不合格。
二、下列情况不合格
1、恶性征象;
2、中度脂肪肝肝功能不正常,重度脂肪肝;
3、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
4、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
5、各类阳性结石,肾盂积水;
6、胆囊壁息肉直径超过5毫米;
其它问题
(一)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二)白癜风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1cm;非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2cm,数量不超过两处的,合格。不明显影响军容的胎痣,合格。
(三)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不合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四)有胸、腹腔手术(含微创手术)或准分子激光手术史的,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或送检单位出具健康证明。
(七)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
(八)补入高原地区的兵员,心、肺及鼓膜应从严掌握。
(九)海军陆战队员,视力、鼓膜、鼻腔按潜水员标准执行。
(十)Ⅱ度(含Ⅱ度)以下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合格。
(十一)包茎不影响功能的,合格。
政审要求: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规定: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字、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在18周岁前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铰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