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向劳动监察求助,由劳动监察责令出具。 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和八十九条规定,无论是那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当在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