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货物报检可分为入境一般报检、入境流向报检和异地施检报检。
1、入境一般报检是指法定检验检疫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对入境货物进行检验检疫以获得入境通关放行凭证,并取得入境货物销售、使用合法凭证的报检。
2、入境流向报检亦称口岸清关转异地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指法定入境检验检疫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据在卸货口岸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获取《入境货物通关单》(四联)并通关后,由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必要的检疫处理,货物调往目的地后,法定入境检验检疫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再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监管的报检。
3、异地施检报检是指已在口岸完成入境流向报检,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该批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海关放行后20日内),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对入境货物实施检验的报检。
入境货物报检可分为3类
1.进境一般报检(通关地与施检地是同一地点)
2.进境流向报检(二次报检,一般是活动物,在进境口岸实施检验检疫,包装消毒.然后货物调往目的地再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监管)
3.异地施检报检(在进境口岸实施,包装和运输工具的消毒.然后在目的地进行货的检疫)
书P30
3类
进境一般报检
进境流向报检
异地施检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