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不正确。这里要搞清楚里两个概念: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权设立。质押合同于合同签订时成立生效;质权于质押物交付时设立。这句话来源于担保法司法解释,是物权法实施前制定的。物权法实施后,该条款已被替代。以上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