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将官分为上将中将

2024-11-15 12:42:07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军衔条例设3等10级,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1995年9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三等八级:
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8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2年,并且不再超期服役。根据兵役法,自1999年后,军士军衔等级和专业军士、军士长的称谓自行取消。士官军衔重新设定为6级,称谓由低到高为,
初级士官:一级士官、二级士官;
中级士官:三级士官、四级士官;
高级士官:五级士官、六级士官。

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军衔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分为初级士官、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三个等级,称谓由低至高为,

初级士官:下士、中士;
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
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回答2:

和少将共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