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为一般纳税人一定会经过查帐环节的,并要经过实地检查等等..销售货物是否免征增值税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无关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从事工业生产年销售额在50万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以申请办理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国税发[1994]59号)第二条第二款(四)项规定,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由于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但上述两条规定已经于2006年4月30日被国家税务总局废止。在税收实践中,对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不管销售免税货物还是应税货物,只要其销售额达到了180万元,或者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必须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货物是免税货物、还是应税货物,或者其销售行为是否免税,并不影响其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
内帐一般指本身自己实际经营的账目,可能你们与对外公布的会有所不同呀。如果税局知道你们有一套帐与对外公布的帐是不一样的,肯定要查你的。免税的项目只要你办好了免税批文,不管你做多大,都是免税的
首先,如果楼主经营的是免税的项目,即使你成为一般纳税人,也是免税的。其次,税务局当然要查账啊,除了税务局还有稽查局也会查账的,所以最好不要准备两套账本,查账的人都是常年做这个工作的,怎么会不清楚啊。违法的事情不要做就好了。
税务机关会查内帐(当被发现时),年收入50万(工业)80万(商业)可以转一般纳税人
其实企业跟本就不允许设内外两套帐,一经被查,要被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