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只能接受一方当事人问题,否则是违反律师法的相关规定的。
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修正)》
第四十七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五)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本所或其工作人员为一方当事人,本所其他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找的好辛苦啊~~
确属违规。律师法。你去找找。不过有的地方一个地方就一个律师事务所。法院对这个审查不严格的。
这个当然是违反了《律师法》,不过要签订一份协议之类的话就行。
应该避嫌回避,违反竞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