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付实现制:
5月份的收入=30000+500+18000=48500(元)
5月份的支出=700+1500+380=2580(元)
5月份的利润=48500-2580=45920(元)
权责发生制:
5月份的收入=50000+800+30000=80800(元)
5月份的支出=700+300+200=1200(元)
5月份的利润=80800-1200=79600(元)
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不论是否已有现金的收付,按其是否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收益情况,确定其归属期。就是说凡属本期的收入,不管其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凡属本期应当负担的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付出,都应作为本期费用。反之,凡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也不作为本期收入;凡不应归属本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付出,也不能作为本期费用。
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它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或费用的发生。就是说按收付日期确定其归属期,凡是属本期收到的收入和支出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本期,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凡本期未收到的收入和不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收入和费用,也不有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收付实现制就不应该再加上20000,因为收付实现制是以是否收到款项确认的,通俗的说就是以有没有收到钱来确认的,销售甲产品收到的只是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并没有收到钱,只有等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以后,款项到了这个企业里,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才能确认收入。
收付实现制亦称“收付实现基础”或“现收现付制”,是“权责发生制”的对称。在会计处理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确认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是否在本期发生的,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均应作为本期费用进行确认;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确认为本期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 vs. 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
5月份的收入=30000+500+1800+30000=83000
5月份的费用=700+1500+380=2580
权责发生制:
5月份的收入=50000+800=50800
5月份的费用=700+300+20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