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旗下12家分厂分家后,蕴含大量无形价值的“华生”品牌也不再是大锅饭,品牌归属成为焦点。2001年4月,上海日用五金公司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收购了包括“华生”牌商标在内的华生电器总厂整体资产,并与上海晟光日用五金进出口有限公司共同投资,重新组建了上海华生电器有限公司,取代了原先的总厂,原先12家分厂虽保留华生厂名,但从此不再享有华生商标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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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方是上海华生电器有限公司,被告方为上海华生企业有限公司,两个华生公司为了一个"华生"商标而对簿公堂,打起了一场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诉讼官司。日前,上海市二中院一审判决被告华生企业公司停止在相关商品上和经营活动中使用"华生企业"的简称以及"百年品牌华生企业"的宣传语,并在《安徽日报》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被告华生企业公司成立于1994年。随着企业经营范围的扩大,被告利用企业名称中的"华生"字号与原告文字商标相同的特点,突出使用其企业名称中的"华生企业"四字,搭上原告注册商标的"便车",在生产销售与原告同类产品上,借机套上"华生"这一"百年品牌"的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