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被告,如果在法院开庭时不出庭,就放弃了答辩和对原告进行反诉的权利,也失去了与原告进行调解的机会,对被告是不利的。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民事审判中被告缺席,法院可以采取拘传或者缺席审判的方式宣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院可在查明事实后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不到庭的后果需要根据被告不出庭的具体原因来分析:如果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而拒不到庭的,那么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判决;如果法院没有依法将开庭通知送达被告,因此导致被告没有出庭的,那么应该由法院按规定重新确定开庭时间,同时并将开庭通知按法定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再重新开庭。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院开庭被告没到庭后果为,法院会缺席判决,缺席判决被告不到庭的,就意味着放弃了答辩和对原告进行反诉的权利,也失去了与原告进行调解的机会,将不利于胜诉。即使被告没有出庭或者中途退庭,法院完全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是指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和离婚案件的被告,以及其他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两次传票传唤,指人民法院送达传票,并由受送达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无正当理由,一般指没有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使被告无法到庭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因为他的缺席,法院将优先听取联通的证据。除非当事人承认是盗窃身份证办理,否则法院不会采信盗窃办理。联通的公司有规定,必须本人持本人证件才可办理。虽然都不这么执行,是心照而不宣。如果有协议等可以作为证据,如果没有协议,要由身份证定位的人来赔偿。
他可以报案,声明身份证盗取被办号码。让公安查通信记录等,是否是自己平时的交友圈。并提供那个盗窃人的信息,由公安处理。但公安处理的可能性...
我想他将会受到法院的拘捕询问 并赔偿公司一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