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9月26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7时至2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县城区内施行机动车限行措施。
二、限行区域
通唐线(不含)以东、潮白河右堤顶路(郭辛庄--许台段)(不含)以南、潮白河右堤顶路(许台--潮白新桥段)(不含)以西、家具大道(绣水街)(不含)以北。
三、限行规定
(一)限行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车牌尾号为字母的按数字0管理。
1、自2016年9月26日至10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2、自2016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