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申请公租房后离婚了,另一方还能申请公租房吗?

2024-11-17 05: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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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只要你已经成功办理了离婚手续,你就可以去申请公租房了。

申请公租房你所需要先准备好自己的材料,一般有:你自己手写的一份公租房申请书,写明你为何要申请,当然还需要你本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以此来证明你本人,另外还有你离婚之后的户口的原件及复印件。

因为你是离婚的,你还需要带上你的离婚协议书以及当初分配房子的证明书,证明房产留给了另一个人,你现在是属于没有房子的。然后还有你的收入情况,需要判断你是否符合办理公租房的要求。一般收入情况的证明都是用你工作地方的其他人员对你的证明或者你自己的每个月的收入证明,一般是需要你近12个月的工资收入。

如果还没有工作的话,那么则需要你的书面的说明以及经过你居住地相关部门核实之后盖章确定。

回答2:

夫妻共同申请公租房后离婚了,另一方如故宫符合条件还可以申请公租房。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 二十九、 第四十四条改为第四十八条,删去第一款和第四款,修改为:“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解决。”

回答3:

这个是可以的,公租房是国家为了贫困户和毕业的大学生而建设的公租房,既然是夫妻共同申请的,说明你们都符合公租房的入住条件,离婚了另一方还是可以继续申请公租房的!

回答4:

承租人对公租房享有使用权,没有产权,离婚时法院一般会把租赁权判给一方所有,一般会考虑抚养小孩一方,弱势一方,生活困难一方,无过错一方,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如果是离婚后申请公租房,按照公租房的规定申请,符合即可申请。

回答5:

只要另一方符合申请条件,有收入、社保等,仍然可以申请,但是家庭成员减少了,平均收入有未超过原有标准要注意,还有离婚在一定时间内可能有限制,以及在面积大小上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