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句话看来是千真万确的处世哲学。你父亲的30万赔付款,只有你、你妹子、还有你妈有继承、和支配权。你一开始的处理路线就出了方向性的问题!应当以妈、妹、和你为主,拿出意见。错就错在你和媳妇商量一下,就做决定。你妹子的说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对的,你媳妇就是外人,她没有继承和支配权。按理说这30万应当把共同债务先还上,(债务必须是父母的)剩余部分三一三余一平分。如果按正常途径处理,我考虑也不会遭到母亲和妹子的反对。你说是吗?你还说你们夫妻关系很好,我对此有所怀疑。关系如果很好,她就不顾忌你的感受!只有以她为主时对你很好,否则立马就提出离婚!真好?假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