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关系的,拆迁主要是以房产证确认产权和赔偿面积,相关法律法规也有约定“地随房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担保法》第36条中也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物权法》第182条第1款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你的这套手续值得商榷,你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能享受该村的宅基地,土地证涉嫌骗取批准,房产证是根据土地证和准建手续办理的,房产证怎么是你舅舅的名字呢?
土地证只是使用权利.房产证是占有权利.所以建议还是把该补的款项补齐再说!
没有接触过相类似的。。
不过问一句,难道不可以把房产证过户给土地使用权人吗?这样就都是你的名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