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证明记录是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新党员政审、法律规定必须开具的职业等需要开具的材料。无犯罪证明记录需要去户籍地的派出所开具,同时携带有关材料,如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村委证明等,且需要按要求填写好申请表。公安机关审车通过,就会开具。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通知》 无 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的,凭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申请执业相关的文书(表格),填写《公民要求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书》,向其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开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需要带着以下材料到当地派出所: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包括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其中行政违法犯罪记录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刑事犯罪记录则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而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依照规定目前尚不作为开具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