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6款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6款
2024-11-17 01:57:1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只要属于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免予刑事处分的;第四,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情况,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2: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3: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回答4:

对于失信人有关系了?

回答5:

你想问不起诉算不算么?不算,不能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