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视同缴费年限”问题

2025-03-22 03: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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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这个包含参军期间、下乡插队期间等。
合同制职工参保缴费先于原固定工,合同制统一实行参保缴费是1986.10,不是你说的1986.12。
而固定工的时间不一样,以各地具体时间为准。

如果是合同制职工,那么1986.10~1993当地统一参保缴费期间是应当缴费缴费,不能作为视同缴费年限。但如果是固定工,那么1993之前的连续工作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回答2: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当地未实施社保缴费制度之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所以在看你朋友所在地区是哪年开始实施社保缴费制度的,另外可以本人拿身份证去社保中心查询一下缴费明细,里面会列出视同缴费年限、中断的年限
如果要补缴,可以在办理退休时一次性补足,在办退休的社保中心进行补缴

回答3:

你好!南京的社会保险是1987年1月开始启动,如果单位从那时开始一直参保,员工的视同缴费可以从参加工作之日计算到1995年的12月。南京市是1996年1月开始建立养老个人账户的。

回答4:

实施社保之间的视同缴费年限是看人事档案来得,只要你是国家正式招工的就算视同缴费年限。退休的时候要拿人事档案到社保审核~如果没有人事档案就很麻烦~

回答5:

1.视同按照西城说的那样了,只能从88年进厂开始计算工龄的,技校学习是不算的
2.你原单位属于哪个区,你应该去哪个区查一下,你原来的实际交费年限,很有可能是原单位因为各种原因,并没有按时交,而是断断续续的交,所以实际交费年限就很少了,去原单位所属区的社保查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