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处理都是有期限的,让交警队联系,否则投诉交警队办案人员。
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被追尾,如果交警队已经认定对方全责,关于赔偿问题一直不能兑现,你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挽回损失。
如果交警裁定对方全责了,交警还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后,对方不赔偿的,可以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肇事司机和他的保险公司,法院审理后会判决对方赔偿你的损失,判决后还是不赔偿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封肇事方的财产来赔偿你的损失。抓紧起诉吧。
你去交警队要求开局事故认定书,责任明确的话交警会帮你解决这种情况的,解决不了是没法起诉的,因为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需要有事故认定书和对方的身份信息才能立案的,如果对方不配合有事故的车是没法检车的,掌握适当知识就可以维权了,可以咨询一下当地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