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费用有两种计算方法:
1、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2、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
因此实现营业利润800000元,利润总额=800 000-50 000=750000,所得税费用为750000*25%=187500元。
扩展资料:
当期所得税费用就是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所得税税率(25%),其中应纳税所得=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资及薪金的14%)、工会费(2%)。
职工教育经费(8%)、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纳税调整减少额: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注: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即发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注: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即转回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注: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即发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注: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即转回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的计算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倒挤的:
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另一种是直接计算的:
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
注意:此处有一个前提,就是不存在预期的税率变动,如果存在预期的税率变动则不能这样直接计算。
结论:暂时性差异是不影响所得税费用的金额。
因为:
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5%+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5%-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5%+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
扩展资料: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因为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
如果只有永久性差异,则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应对国家征税政策,月度所得税征缴采取月度汇算清缴的方法实现,即多退少补的政策。
具体表现为:企业设立一个汇算清缴账户,并存入一定的金额,在核算出当期的所得税时税款通过汇算清缴账户结算,即使后期存在差异的情况下也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返还或者补全。
企业在损益类科目中需设置“所得税费用”,使用该科目时需注意: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2)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3)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②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比照上述原则调整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及有关科目。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的计算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倒挤的:
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另一种是直接计算的:
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
注意:此处有一个前提,就是不存在预期的税率变动,如果存在预期的税率变动则不能这样直接计算。
结论:暂时性差异是不影响所得税费用的金额。
因为:
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5%+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5%-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5%+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
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
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部分,其中,当期所得税是当期应交所得税。
一、应交所得税的计算
应交所得税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5年内的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企业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二、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即为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即: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企业应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及其结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