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事业单位的教师在试用期内辞职交违约金吗?

2024-11-04 16:12:2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论是否试用期内,只要是用人单位未提供专项培训、未涉及到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保护时离职都不需要缴纳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回答2:

不用,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你的试用,也是你对用人单位的试用,你可以走,用人单位在这个期间也可以让你走,双方不需要负违约金

回答3:

好像是不交的
但是如果学校或者教育局不同意
你不一定走得了
不过拖延的上限是6个月

回答4:

因该不交哟!

回答5:

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