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准予离婚。这一司法解释的意见在新修订的婚姻法中虽然没有明文规锋手定,但是这种精神在司法实践中还是普遍应用的。
因此在这方面法官的自由度很大.如果确实是久治不愈的,一般法院准予离婚.
但如果是婚前明知对方患病或者婚后患病的,另一方不管不问闹族则视为没有尽到扶养义务.
新婚姻法第二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可要求对方付扶养费
这种液基弊情况一般法院不会准予离婚.但如果相隔6个月再次起诉离婚,一般来说法院会准予.但是在共同财产分割上会偏向患病一方,而子女归属则偏向另一方.
婚前没有精神病,婚后得病法院不会判离饥或婚 .如果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不理键段不管,精神病患者一方提出离婚,稿肢誉法院会准的
婚前有精神病的残疾证,领了结婚证,没有办酒席
这个情况是这样的:
一方患精神病,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提出离婚当然可以的,但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是个问题。
我国婚姻档姿法 第二十条规定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腊蠢顷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虽然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一方患精神病,另一方不可以离婚。
但如果一方以对方精神病为由(注意是婚后患病,如果婚前就有就不同了!!)
法院从维护社会良俗考虑,不太会判决离婚的。
如果是婚前轮陆患病可按以下规定申请婚姻无效: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