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销售的增值税如何计算?

假设销售额为15400元该如何计算我应该缴纳的增值税?
2024-11-19 04:46:0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假设你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为15400元为不含税销售收入,则应该缴纳的增值税=15400*3%=462元。

假设你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为15400元为含税销售收入,则应该缴纳的增值税=15400*3%/(1+3%=448.54元。

假设你是一般纳税人,销售额为15400元为不含税销售收入,则应该缴纳的增值税=15400*增值税适用税率-进项税额

假设你是一般纳税人,销售额为15400元为含税销售收入,则应该缴纳的增值税=15400*增值税适用税率/(1+增值税适用税率)-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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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关于销售的增值税按以下计算:
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税率)。因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纳税人向购买方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收取的价款中不包含增值税税款,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也是分别注明的。
但在经济业务活动中,有的一般纳税人,如商品零售企业,将货物或应税劳务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小规模纳税人,则只能开具普通发票,而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除通过税务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外,也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将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定价并合并收取。这样,在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时,应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乘(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除(1+税率)

回答3:

如果你的销售额为15400如果是含税的
那么你的税为15400/(1+17%)*17%

如果你的销售额是不含税的,那么
你的税为 15400*17%

望采纳

回答4:

一般纳税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回答5:

看你是否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计算公式:增值税额=销售收入*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