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不可以,因为如果招标人要是修改招标文件,那么是否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书?如此一来,岂不是等于重新招标?所以,延期开标期间,招标人不能够因此修改招标文件。
不知道你说的的延期开标,是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是之后就没有意义;如果是递交之前,修改可以,但是递交时间必须后推15天。
《招标投标法》规定:
①“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②“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根据以上规定,招标人可以在延长期间修改招标文件,只是距离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同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修改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