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杀人犯法吗?

在多次几个人的拳打脚踢下。。。。正当防卫杀人犯法吗?
2024-11-05 03: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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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们都知道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以及秩序的基石,规定了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则,而最基本的就是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而伤害他人在我国法律里是犯罪的,但是,正当防卫除外,那么,正当防卫杀了人怎么办?正当防卫杀死人,首先判定是否构成防卫过当,如果属于防卫过当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属于正当防卫则不需要承担责任。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比如之前的“昆山反杀案”,最后就是定为正当防卫,当事人不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回答2:

正当防卫分为有限正当防卫权和无限正当防卫权,法律规定正当防卫导致罪犯死亡的属于无限正当防卫权范畴。当自己或他人生命正在受到非法侵害,且严重威胁,不采用极端手段不能制止犯罪或挽救生命的。

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几个方面缺一不可。一是正在发生的犯罪行为;二是自己或他人生命安全受到严重侵害;三是不采用极端手段(比如剥夺罪犯生命)不足以制止犯罪或挽救生命的。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如果是对一般行为进行防卫的过程中杀人了,此时也是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但要是对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犯罪进行防卫的话,即使造成了对方的死亡,也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扩展资料

怎么才算正当防卫

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应看它是否具备正当防卫的五个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和限度条件。

(一)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

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但是并非针对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例如贪污罪、渎职罪等等不具有紧迫性和攻击性的犯罪,一般不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不法侵害应是由人实施的,对于动物的加害动作予以反击,原则上系紧急避险而非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如果防卫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那么就构成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其主观上存在过失,且刑法上对此行为规定了过失罪的,那么就构成犯罪,否则就是意外事件。

(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

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

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当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的时候,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在财产性犯罪中,即使侵害行为已经构成既遂,但如果尚能及时挽回损失的,可以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

(三)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四)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而不能对其没有实行侵害行为的同伙进行防卫。

(五)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必须注意的是,并非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构成防卫过当,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不会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乙实施强奸,乙即使在防卫中将甲打死,也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百度百科-正当防卫

回答3: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但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制服或丧失抵抗能力,仍将其致死,则涉嫌故意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五个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5、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回答4:

犯法,在中国,无限正当防卫权只能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特殊防卫,什么意思呢?人家扬起手捅你,你不能杀他,因为“伤害并未施加”,刀身完全捅入你身子,你不能反击,因为再也捅不进去了,“伤害自动停止”,捅完人跑了,你不能追,因为“伤害施加完成”,无限正当防卫权,必须在——刀尖刺破你的皮肤开始~刀身完全没入你的身体为止,这段时间内,你可以使用无限防卫权!也就是你要反杀,只有在这不到0.5秒内出手,你才会被定为无罪!没错,这就是我国的“无限正当防卫权”!

回答5:

正当防卫分为有限正当防卫权和无限正当防卫权,法律规定正当防卫导致罪犯死亡的属于无限正当防卫权范畴。当自己或他人生命正在受到非法侵害,且严重威胁,不采用极端手段不能制止犯罪或挽救生命的。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几个方面缺一不可。一是正在发生的犯罪行为;二是自己或他人生命安全受到严重侵害;三是不采用极端手段(比如剥夺罪犯生命)不足以制止犯罪或挽救生命的。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一个真实案例,A在夜里被B未遂,B持刀进行抢劫,后发现A是同学的姐姐,欲杀人灭口,A在身中三刀的情况下,掏出包里的裁纸刀乱砍,B没注意A手中有刀,被割断颈部大动脉死亡。A行使的是无限防卫权。还有一个,甲采用尾随年轻女子入室抢劫,先前已经作案多起,致使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两人被强奸,后甲尾随乙,乙开门后,甲推乙抢进房屋,对乙实施持刀抢劫,后有实施强奸,乙夫丙正好回家发现,夫妻合力制服甲,并捆绑报警。后丙了解到甲已对乙实施了强奸非常气氛,拿出菜刀砍死甲。丙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甲已经丧失抵抗能力。还有一个,体校学生A某经常受到B、C、D的无故殴打,多次被打成轻微伤,但碍于三人的淫威,不敢向学校反映,后B再次碰见A时用腰带揍A,A掏出水果刀闭着眼睛乱刺,但刺死B,,其行为系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